近年來,亞硝酸鹽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去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教育部下發了《關于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的緊急通知》,已經明令禁止學校食堂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與此同時,全國部分城市如北京、重慶、深圳等也規定在餐飲業禁用亞硝酸鹽。為進一步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4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監管司組織召開有關禁止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亞硝酸鹽專題研討會,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中國烹飪協會、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及部分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代表參加研討會并發表意見。
此次研討會主要研討餐飲業是否有使用亞硝酸鹽的工藝必要性、禁用亞硝酸鹽后可能產生的問題以及需要采取的監管措施。與會的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行業專家認為,亞硝酸鹽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中屬于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可以在腌臘肉制品類、醬鹵肉制品類、西式火腿類等肉制品加工中限量使用,主要起著防腐劑和護色劑等作用,但由于亞硝酸鹽的外觀與食鹽極為相似,容易發生誤食;餐飲服務具有即時加工、即時消費的特點,使用亞硝酸鹽的必要性不大,對于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產品,為防止肉毒梭菌繁殖,可通過采用冷凍、縮短貯存時間等方法來解決。與會代表原則上支持在餐飲業禁用亞硝酸鹽。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監管司表示下一步將對餐飲業禁用亞硝酸鹽問題繼續深入研究,同時也歡迎廣大餐飲企業和社會各界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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